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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粤税〕许准字〔2022〕第〔2〕号
2022-01-26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行政相对人名称:兴宁市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323234784Q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323234784
法定代表人:黄筱强
法人代表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1425********6470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粤税) 许准字 〔2022〕 第(2) 号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许可决定日期:2022-01-26
有效期自:2022-01-18
有效期至:9999-12-31
许可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006941354C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006941354C
地方编码:4401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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